
在修行上一切應回歸出家的初發心。
眾所周知,身為出家眾應「法」與「律」等持,才不會有所偏頗。
「法」是聖道的修證,一定是遠離罪惡、調伏身心、遠離縛著,是法毘尼。
「律」是調伏個人錯誤的思想與行為,及不遵從僧伽規則或自他鬥亂者,調伏之後才能使身心獲得清涼。
出家最基本應善修菩薩的十善戒法,可是更有甚者,口出穢言,漫罵出家者,出言不遜,污穢不堪入耳,而又自認為是口誅筆伐第一人的傲慢者。此等行為與法與律是不相應的,說四眾過更嚴重影響其菩薩心行,非佛子也!
法是重於修證的;律是重於大眾的和樂清淨。
法是重於內心的德行;律是重於身語規範。
法是自律的、德化的;律是他律的、法治的。
因此,三業清淨在修行上何其的重要!
——文/釋天瀅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