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灼心
當「佛法、律法」實踐於"人"之時,因為實踐者還有煩惱習性,持犯多寡,或有隨順凡夫陋習之處,「除病不除法」,該改的是人的煩惱習性而不是法。
我們可以討論:當代僧尼彼此是否能互相尊重,是否給予相當的權益,但並不適宜拿「法」來作為自己要達到理想的「踏板」。
讓一個"發好心出家"的人,不能得戒,還以為自己得戒,影響是非常深遠的。積非成是的問題,已經很多了,真的不要在「僧人傳承」上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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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有非常多「歷史遺留的問題」:男眾剃度女眾、僧尼共住、單部傳比丘尼戒...這些問題,有非常多的修行人「前仆後繼的努力」,才漸漸有了今日:男女眾分開居住、分開剃度、二部僧授等。
要以「男眾剃度女眾」為例,反問「為什麼女眾不能剃度男眾」,就像你知道的時候,大孩子已經"長歪"了,已經努力在修正了,小兒子又問你「為什麼他可以你不可以」...真的讓人很灼心...這並不是男女平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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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的公開討論,跟實踐上的跨越,完全是兩個量級的事情。紙上談兵討論殺人犯不犯法,跟我實際殺了人再來討論有罪的人可不可以私刑處置,完全是不一樣的。
很多人理解不了,反諷「傳統」、反諷「佛說」、反諷「佛教會那一紙聲明」...不是身處在出家生活環境裡的人,理解不了我們透過這件事情看到的「未來影響」......如果真的只是想要平權,為什麼要女眾為男眾受戒?男眾單部十師為女眾受戒,在近代早已矯正過來了,有什麼需要錯誤的再反過來?能證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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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文中提的「恆清比丘尼」,還有早年為女眾傳戒付出跨時代努力的「天乙比丘尼」,還有許許多多的比丘尼,他們為了恢復「比丘尼受戒二部僧受」的努力,還有尼眾的自主獨立所付出的努力,帶領尼眾走向「隨順佛制」又能「自主獨立」的生活,才是我理想中真正為「女性出家人的權益」努力的前輩。
而不是侵凌比丘的界線,在公開平台上辱罵比丘,辱罵僧尼,揭佛門醜聞,到底能彰顯女性出家人什麼力量、什麼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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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想要恢復比丘尼傳承的事情,努力很久,一直到這幾年也都還有在努力。不只有人的問題,還有他們所使用的《有部律》,與我們《四分律》,在「戒體」的說法上也並不一樣,他們需要說服。
在南傳女性只能作「八戒女」,藏傳女性只能作「阿尼」的情況下,北傳佛教的「比丘尼」,更是他們觀望的對象。我並不樂見這次的事件,能讓他們對女性的出家人達到跟比丘一樣資格,有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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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學術發達,因此大家都養成了「可以討論、可以研究」的習慣,但是「文獻研究」並不是理解佛法的唯一途徑,也不代表真理。您天臺素養很好,相信您可以理解「天台教判的角度理解佛法」與「歷史文獻研究佛法」的區別。
我也並不認為戒律的事情,尤其是關乎「受戒傳承」,是非常嚴格的,是不可以因為「少數人的意見」而改變的。如同轉世喇嘛的認定,不可以由中共來指定,是一樣的道理......他是不是一個轉世的喇嘛,他是不是一個具格的比丘比丘尼,不是可以由「世俗價值」來認定的...(全文轉貼自 不具名比丘尼法師 網路之留言)
本文節錄自 Facebook 公開貼文:「佛子諦聽」專頁留言轉載自一位不具名比丘尼法師之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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