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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制制度不是過時,而是根本|性平論述下的律制裂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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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宗的撕戒行動與比丘尼制度的裂變:一場從佛制到現代意識形態的轉向

一、導言:佛法與性平之間的交鋒

當今佛教界中,一場關於「性別平等」與「傳統律制」的劇烈辯論正悄然發酵。這場辯論的核心,不僅關係到比丘尼制度的重塑,也攸關佛教法統的延續與正統性的詮釋權。所謂「性平宗」的興起,是一場標榜現代女性主義價值、對傳統律儀提出激烈挑戰的改革運動。其主張包括取消《八敬法》的效力、推翻戒體不可見不可思議的傳統信仰、甚至主張由比丘尼為比丘剃度,顛覆千年來以「男為尼剃度」為原則的僧伽結構。

這場變革並非單一事件,而是一連串思想與實踐互為因果的積累:從昭慧法師對《八敬法》的質疑與歷史考證開始,再到現代尼眾自剃、自授、自構宗風的「自主戒壇」,性平宗已經逐漸從邊緣思潮躍升為一股正在重塑當代佛教性別結構的實踐力量。

但這場變革所帶來的爭議,不僅在於其對傳統律制的撕裂,更在於其背後的根本前提——性平是否可以作為詮釋佛法的最高原則?性平改革者將佛教視為封建父權的壓迫象徵,而非智慧慈悲的傳承宗教。這樣的立場,是否已將佛教變為一個必須被「現代」所超越的對象?當佛教淪為意識形態改革的對象,而非一部自我指涉、依緣起而建構的法教體系,其根本意義也可能被掏空。

本文將從比丘尼制度的歷史演變出發,追溯性平宗思想的來源與實踐,分析其撕戒行動的理路與結果,並最終評價其對佛教未來可能造成的裂痕與啟示。

二、從《八敬法》到「性別律制」:佛制的原貌與變調

比丘尼制度的根本條件,在《八敬法》中即已設定。《八敬法》是佛陀允許女性出家時,所設下的八條根本尊重比丘僧團的律法。雖爭議其是否由佛陀親口所說,但其內容在南北傳律藏中皆有明確記載,並成為尼眾受戒的必要條件。八敬法之首條便是:「比丘尼雖百歲,見新受戒比丘,應起迎禮問訊。」其餘各條亦強調比丘尼對比丘的恭敬與依附。

在傳統律制中,這些條文不僅是性別角色的規範,更是僧伽秩序與法脈傳承的保障。比丘尼剃度需經「二部僧」(比丘與比丘尼)共授,不得單由尼眾自行設壇,也不得由比丘尼為男眾剃度,這是制度性區隔,也是戒體流轉的界限。

然而,現代女權觀點視《八敬法》為性別不平等的壓迫機制。昭慧法師率先於1990年代發表一系列文章,主張《八敬法》非佛制而是「附會之說」,並進一步指出其中充滿「父權邏輯」、「女性臣屬地位的合理化」。在這種詮釋下,《八敬法》不再是律藏中的必守法軌,而成為一種歷史的壓迫象徵,需要透過女權覺醒來翻轉與革除。

這種視角的出現,使得原本屬於律學探討的範疇,進入了性別政治與現代正義論述的領域。佛制成為政治問題,而非僧團內部的律儀規約。這也為性平宗之後的「撕戒行動」鋪下了論述基礎。

三、「自剃、自授、自主」:性平宗的實踐進程與轉化策略

昭慧法師於2000年後主導的比丘尼戒壇改革,標誌性平宗進入實踐階段。最具爭議的是:

1. 尼為男剃度:傳統僅有比丘能為沙彌、沙彌尼剃度,尼眾為男剃度在律上無據。然而在某些尼壇中,已出現由比丘尼主持男眾出家儀式,甚至為比丘行披剃與說戒,形同顛覆律藏所界定的僧伽分野。

2. 取消《八敬法》作為受戒前提:在戒壇授戒前,不再提及或宣讀《八敬法》,形同否認其作為比丘尼戒體條件的地位。

3. 自構「新戒體觀」:以《阿含經》對戒的倫理化解讀,否認《戒體》為不可思議法。主張戒只是倫理意願的集結,是「戒條」而非法體,不需藉由聖僧授予,即可由「戒行自主」生起。

4. 尼為尼剃度、閉門授戒:出現無比丘參與的尼壇,尼為尼剃度,尼為尼授戒,徹底脫離「二部僧」體制。

這些實踐,從表面上看,是為了補償歷史上比丘尼法脈的中斷,從權施設。但實際上,已不是「續尼制」而是「改律制」;不是修補,而是改寫佛制。

其論述策略也轉向現代法律與人權語彙。例如將比丘尼制度比喻為「婚姻制度中的父權遺緒」,主張以憲法所保障的性別平等原則來檢視佛教律法,並稱「傳統律制違反憲法精神,應予修正」。

這種主張逐漸受到自由派知識份子與部分信眾支持,但在大多數傳統僧團中引發警惕與沉默的拒絕。因為這已不只是制度調整,而是對「法」本身的改寫與奪權。

四、裂痕與沉默:僧伽法統的危機

性平宗的出現,導致比丘與比丘尼之間的法統裂痕急速擴大。傳統比丘僧團多不承認此種自設戒壇、自構戒體之比丘尼為「合法戒子」,進而影響其傳戒資格、持律效力與說法權威。

更重要的是,性平宗已經跳脫「僧內改革」的範疇,而將僧團視為傳統父權的壓迫結構。這不僅使僧團無法成為其改革的對話對象,更讓佛教法統的內在結構面臨崩解。

以「人間佛教」為旗幟的僧團,對此也選擇沉默。星雲、印順二脈雖同為「現代化改革」的倡導者,卻未曾觸碰傳統律儀的根本撕裂。部分僧團甚至以「不干預尼部事務」為由,避免涉入爭議。

這種沉默,其實是一種潛在共業——當律制失去公信力、僧伽失去權威、戒體失去傳承依據,整個僧團的合法性也將逐漸流失於時間與信仰的裂縫之中。

五、性平不是敵人,敵意卻來自性平?

應當承認,性別平等本身並非佛教的敵人。佛陀之所以允許女性出家,即是一種超越時代的開放姿態。《雜阿含》記載:「若男若女,得道無二。」解脫法門並無性別之分。佛教歷史上亦不乏證果比丘尼、弘法大尼如善慧、摩訶波闍波提。

然而,性平宗將佛教律制視為壓迫來源,將佛法語言視為必須清除的性別符碼,這種敵意的方向值得反思。它是以「現代意識形態」為主體,將佛教推上被批判的對象;而非以佛法為核心,開展一種內在更新。

這也形成一種奇特現象:性平不敵佛教,佛教亦不排性平,敵意卻來自性平之內部對佛教的結構性否定。這種否定若缺乏謙卑與歷史理解,最終將使佛教成為女權政治的手段,而非解脫道的承載體。

六、結語:佛法未必要守舊,改革卻不能無限放逐律制

佛教的律制本身即是一種解脫的結構。它並非單純的性別支配,而是依緣起之身心構造與社會關係而設的制度工藝。若失去律制的內涵與法軌,僧伽將失去解脫道的集體承載力,僧人僅剩形式、信仰只剩標籤。

性平改革若能在律藏精神中尋求開展,或有可能成為內部活化的契機;但若以對立為出發點,以意識形態為核心,那麼最終將導致法統崩解、僧伽分裂、信仰漂流。

歷史不該是判決台,也不該是遺忘的藉口。佛教的未來,不在於複製過去,也不在於斷裂過去,而是在正見與悲願中找尋既能回應時代、又能保全法脈的智慧之道。

原文出處:釋惟定(Facebook)

原始連結: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972382959491845&id=100001607202264&mibextid=wwXI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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